3D打印髋臼杯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发布时间:2023-02-17 09:56:04



6.生物相容性
申报产品的生物相容性评价,应结合产品耐腐蚀性和金属离子析出行为研究,按照GB/T 16886.1《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1部分:风险管理过程中的评价与试验》中的指南及《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和审查指南》(国食药监械〔2007〕345号)中的审查要点进行风险评价,在风险评价的过程中应考虑增材制造工艺中多孔结构可能涉及粉末的脱落所带来的潜在生物学风险,在缺乏相关数据时,应进行必要的生物相容性试验。
7.细菌内毒素和热原
考虑增材制造工艺中多孔结构可能涉及粉末的脱落以及细菌尸体的残留,需要针对细菌内毒素和热原进行验证。
8.MRI相容性测试
如注册申请人对申报产品进行了MRI相容性的相关验证,应根据研究报告,列出MRI试验设备、磁场强度、比吸收率(SAR)等试验参数及温升、位移力及伪影评估结果。如注册申请人未对申报产品进行MRI相容性的相关验证,应重点明确该产品尚未在磁共振(MRI)环境下对该产品的温升、移位状况及伪影进行测试评估。并在说明书的警示中注明相关内容,提示其存在的风险。
9.清洗和灭菌
清洗工艺验证和灭菌工艺验证应根据产品特点选择最差情况,如清洗工艺验证中考虑表面粘结粉末材料及颗粒去除,灭菌工艺验证中考虑表面积、孔隙率、孔径等影响微生物负载的因素。论证清洗验证方法的有效性,必要时应采用破坏性试验对其清洗方法进行验证。考虑到增材制造工艺的复杂性,其多孔结构的清洗工艺验证应由注册申请人完成。
对于经辐照灭菌的产品,需明确辐照剂量及相关的验证报告,具体的剂量确定依据可参照GB 18280系列标准。对于经环氧乙烷灭菌的产品,需提供灭菌结果确认和过程控制报告,具体可参照GB 18279系列标准。对于经湿热灭菌的产品,需提供灭菌工艺参数及验证报告,具体可参考GB 18278系列标准。
对于非灭菌包装的终产品,应明确推荐采用的灭菌方法并提供确定依据,建议根据WS310.2《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采用其他灭菌方法的应提供方法合理性论证和工艺确认及过程控制报告。
10.产品有效期和包装
申报产品应参照现行有效的《无源植入性医疗器械货架有效期注册申报资料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7年第75号)提供产品货架有效期的验证资料。货架有效期验证资料中除对有效期内产品的稳定性进行关注外,还需要明确灭菌产品的包装材料、包装工艺及方法、加速老化试验或/和实时老化试验报告。加速老化试验中应明确试验温度、湿度、加速老化时间的确定依据。老化试验后需要对包装完整性和包装强度的评价试验,如染色液穿透试验、气泡试验、材料密封强度试验、模拟运输等。若注册申请人提供其他医疗器械产品的货架有效期验证资料,则应提供其与本次申报产品在原材料、灭菌方法、灭菌剂量、包装材料、包装工艺、包装方式及其它影响阻菌性能的因素方面具有等同性的证明资料。不同包装、不同灭菌方式的产品应分别提供验证资料。
对于非灭菌产品,货架有效期的确定应该建立在科学试验的基础上,如稳定性试验,其目的是考察产品在温度、湿度、光线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为产品的生产、包装、贮存、运输条件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通过试验建立产品的有效期。因此,注册申请人在申报产品注册时应提供产品有效期的验证报告及内包装材料信息。
11.动物实验
产品多孔结构特征对骨长入效果的影响,可参照《医疗器械动物实验研究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第一部分:决策原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19年第18号),如无法通过与已上市产品的多孔结构特征进行等同性论证,应通过动物实验证明该多孔结构对骨生长的效果,应关注植入后新骨形成、界面结合情况、骨长入深度、骨长入时间、局部组织反应的评价等。
(九)产品技术要求的主要性能指标
产品技术要求应按照《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4年第9号)进行编写。同时结合产品具体适用的指导原则或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产品的特点,明确保证产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的各项性能指标和检验方法。增材制造髋臼杯产品应同时参考《髋关节假体系统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7年第23号)和YY 0118的相关要求编写产品技术要求。

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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